龚先生
2017年1月9日入职本公司,操作工岗位,同年6月16日签订劳动合同为3年,2019年10月份住院就把劳动合同解除。有案号富劳人仲通字(2021)第127号和富源县人民法院(2021)云0325民初2506号民事判决书和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云03民申15号载定书。
李先生
24年8月入职到今年1月5日劝退在此期间 本人并无违纪甲方表示人员较多原因劝退本人本人不想离职主管表示目前只有两个方案第一个让我重新找工作第二个让我无期限待岗 并未告知准确到岗时间
谌女士
2026.1.17凌晨十一点半 被周世耀店长莫名其妙扒拉了一下 说技师没上钟 没看见吗 店长醉酒状态 然后发生争执,给我开了一张50块钱的罚单,让我滚,然后我说我走,让他把工资结给我,他说我不给你又能怎样就说你走啊,我不给工资,然后我就没走 待到下班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