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先生
购车时原告2006年出生,尚未成年、无驾驶证,被告售卖摩托,合同留存原告身份证,其明知我方未成年。交易前被告电话告知车辆无年检、无交强险,仍通过支付宝收款完成买卖,由我方成年友人代为提车。2024年3月24日原告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法院判决我方赔付合计41
夏女士
2026年5月28日,晚上8点,下班途中在厂门口外面我骑电动车撞到我们厂的同事,当时他没找我,以为没事,我就走了,后面过去一个多小时,他找了厂里说他脚痛,动不了,去了医院,检查,医生说没什么事
何先生
2026年5月29日18时20分左右,我下班回家途中,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腾飞路正常行驶。行至腾飞路庙儿山社区公共厕所时,遇号牌为粤P·6657E的小型轿车转弯未让行,导致其车辆与我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林先生
十几年前,朋友追女孩子,他没有驾驶证,拿钱叫我帮他租车,替他开,替他撑场面,带他朋友跟他女朋友去玩,叫我喝酒,我不敢喝,一直邀约喝我不敢,在楼下车上休息等他们玩的尽兴,女孩子她妈催她赶紧回去,太晚,在路上催的比较急,稍微快了一点点,导致车子侧翻,然后我报警送她去医院里,
余女士
本人系信州区秦峰镇低保户,车祸被他人致人身损伤,花费大额医药费,肇事方拖延拒赔,和保险公司协商不成,没钱请律师,申请免费法律援助代理诉讼索赔。
刘女士
2026.5.23日早上8:30分左右在修武县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件,其中本人母亲被撞上住院,肇事者为修武县陈村村委员,由于本人母亲智力问题,肇事者将母亲骗其医院后,交了挂号费,医生说体内出血受伤严重,需要住院,肇事者将本人母亲独自一人丢弃医院就跑了肇事逃逸
马先生
2026年3月5日在医院内部停车场的道路上,我从车位一挡5到8迈由西向东直行出库,车刚起步三米,车头刚探出道路一米半左右其大部分车身还在车位内。此时对方的车在我右侧道路上由西向东靠左行驶,行至路口,遇他有前方有行人正在由西向东步行过马路口,对方本该停车让行却选择提前左转小弯撞击我车
吴先生
本人于近期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已出具事故认定书,判定对方车辆全责,我为事故受害第三方伤者,并非全责方保险公司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现全责方承保公司中华财险,以需要向无责方紫金保险进行代位追偿为由,要求我自行联系交警、对接对方保险公司,以此拖延对我的理赔。我持有完整的聊天记录、事故认定书作为证据,想咨询该保险公司行为是否合规,我是否有义务配合其追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