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女士
本人2024年11月18日入职,约定2025年2月17日为转正日期,2月份工资按试用期工资发放,2025年4月15日发3月份工资,然后发现公司还是以试用期工资发放,跟人事协商沟通无果,人事以个人失误赔付转正工资差额,拒绝继续书面转正工资差额补发说明
刘先生
车中介应付5.8万购买我的车,首款付了4万后,迟迟拒付剩下的1.8万,并且已经将我的车辆转卖给他人,现已失去联系。且虚开发票,只开了3万的发票被我拒绝,要求开5.8万发票
傅先生
我之前到一家公司求职,结果面试那天,就以我的名义贷款了购买一辆10W的汽车,当时我跟他们反复确认,离职后汽车是可以委托给公司,贷款由他们付,还清后过户给他们。因此我才同意,当天还付了7000多的保险费用。后来我离职了,现在却说没法替我偿还贷款。
程女士
3.1入职,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4.15通知我不用来上班了,然后说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怕我仲裁所以跟我商量,全部都是口头的,4.16我按照合同写的索要赔偿,讲到最后他说我要赔偿就继续上班,把这周上完,项目结束就不用来了,实际是要招人顶替我,不要赔偿就直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