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
1.与公司劳动合同已于2023年12.31日到期,截止2024年1月31日仍在该公司任职,此时公司单方面选择中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2N+1赔偿金,及11个月双倍工资
郭先生
2024年6月9日至2024年12月30日,我在仕净科技项目从事的空调水管道电焊工作,总计工资81396元,已支付46615元,剩余34781元未支付,每天工资40元,按天计算,10份1月份26天12月285天有签订劳动合同.
赵先生
2022年度拖欠工资5.5个月共计39387.87元,因无力经营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按劳动法给与劳动补偿金额48000元,合计87387.37元,有银行流水及社保记录相证明
贾先生
房产继承,父亲离世,现在房产证需要改名,母亲还在,公证处意思是第一继承人有父母,配偶,子女,现在涉及他母亲还在94岁,现在不想写她的名字,需要她放弃,可是她不会写字,岁数也打了说话不清楚
曾先生
本人于1.31号被公司辞退,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于2.6号在离职交接的时候被领导殴打致ICU这个可以被认定是工伤嘛? 实际上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是公司骗签,实际排班已至2.10号。但是劳动仲裁委调解按1.31和我解除劳动合同
赵先生
2024年9月5号,与该公司签立合作,交纳53800元的保证金,但是他们没有按照政策上履行服务,导致现在店面运转不顺当,不盈利,他们的优惠政策里面有一条是来访当日合作享受三个月回本试营业期,三个月的营业低于运营成本,老师免费上门重做运营,在此期间产生所有营销费用,公司承担后期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