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先生
本人2024年5月6日入职开始上班,截止今日2025年2月15日,上班10个月,刚入职时,要求老板给我填写劳动合同,老板到目前都没给劳动合同。本人要求公司按劳动法规定给予我补偿金。
姜先生
2023年夏天,我给对方家里安装阳光房,纱窗,费用合计19800元。施工结束后,对方未付施工费用。2025年1月,我去对方家里讨要施工费用,对方未理睬,于是我拆回部分窗扇。2025年2月,与对方沟通,将其恢复,然后支付费用,对方以拆坏玻璃为由,仅同意支付10000元。
苏先生
2024年7月14日19时37分许,苏五货驾驶黄开云所属车牌号为鄂KAN768的小型客车,沿三汉镇兴城路南北向行驶至三汉镇兴南路华瑞鑫城小区门口左转弯时,与被答辩人叶海东驾驶的轻便客车相撞。
孙先生
2024年4月3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软件系统开发合同》,约定开发周期40个工作日。当日原告付款2万元,4月7日又签补充协议并付款1.8万元,4月19日付清3.8万元全款。但被告玩文字游戏,9月30日交漏洞百出测试版称已完成。此后敷衍原告完善需求,到2025年2月软件仍未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