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女士
于2025年7月3日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房东为签字,租赁位于济宁市任城区太白万达广场17号楼东单元22楼2217号的房屋,租赁期限从2025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每月租金为1300元,租金按1300付,押金为1300元。2025年 7 月6提出退租
孟先生
情况1:房子的地皮当时是庞金水的,他不想要了,李京国给了1000元钱买了庞金水地皮的建房许可证,建了房子。1000元买建房许可证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李京国的弟弟作为1000元转交者可以作证。(作证是否有效)
宋先生
6月23日签租房合同后发现房间存在人在房间内,外部门锁不通过钥匙可以将房间锁上,且在房间内不能打开门锁,要求房东处理,房东不处理,商量无果,房东提出退租,中介费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嘛。此房间一日未住
吴女士
5月22号交付拱墅区康宁市集摊位定金20000元,后续发现该市集没有相应的1 税务登记证 2 消防安全审查意见书 3 卫生许可证 4 农贸市场的经菅许可证。这些证件全没有,现在想要该市集退回定金。这种情况定金能否退回,能退回的话该如何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