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
同居关系,没有结婚证,共同养育7个孩子,其中3个已成年,长期家暴,报过2次警,但应孩子和疫情原因结果不了了之,家暴方长期对同居受害者进行辱骂,侮辱,殴打,使用棍子,酒瓶,皮带,等各种器物,对子女进行殴打,辱骂,精神控制,控制其人身自由,造成成年及未成年子女的身心伤害,阻碍其上学。
谢先生
大病,被告人妻子,因原告身体不好,妻子卷走了十年共同在京打工所有的收入,2022原告得重病,脑梗,高血压没尽到做妻子的义务,住院期间至今没照顾一天,住院费,康复期间没拿一分住院费哥生活费,遗弃了原告,至今三年多拉黑了所有的联系方式,
王先生
本人王雷雷,诉董倩离婚及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一案。女方因脑出血瘫痪在床,无认知、无表达能力。法院要求先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但女方父母经多次通知均拒不配合做笔录,导致认定程序无法推进;离婚案件立案后也被要求撤诉,已形成程序死循环,多次沟通无果。本人经济困难、无固定收入,抚养6岁女儿
陈女士
婚后育有一子,出生 2 月后因男方父母干涉导致夫妻感情不合分居至今,我一直带孩子住在父母家,这期间男方一直未支付生活费和抚养费,现孩子要上小学了,不管不顾,因其一直对家庭不尽责任的态度,分居七年,感情破裂且再无和好的可能,现决定起诉离婚
陈女士
婚后育有一子,出生 2 月后因男方父母干涉导致夫妻感情不合分居至今,我一直带孩子住在父母家,这期间男方一直未支付生活费和抚养费,现孩子要上小学了,不管不顾,因其一直对家庭不尽责任的态度,分居七年,感情破裂且再无和好的可能,现决定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