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先生
2026年1月13日下午6点左右在云汉大酒店那个桥上面,我骑电动车被一个走反道的人撞了,我当时自己骑的有点快,过了两个星期,我去警察那边要对方的电话号码,我问警察,责任怎么划分,交警说我骑的有点快所以我有责任,我让对方来警察局对方一直拖,警察也没有催,我就因为骑的快所以让我有责任
张先生
1.17日上午十点多开车从宏基天城彭氏修脚路过 小区物业施工修理下水道没放指示牌 人员看管也没到位 工具随便摆放在路上导致把我车胎扎坏 与小区协商且拒不赔偿 态度恶劣电话拉黑 交警是我个人与工具的责任 让我把工具拿去签字 让工具来赔偿我钱 明摆着欺负人
李先生
对方在租车公司租的车,然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到未成年人开车,且未成年人无驾驶证,然后撞到我正常行驶车受损严重且逃逸,经交警队多次协调,对方拒不付修车费,
肖女士
它是申通公司的车倒车抵在我的小车上面,当时是说好的修了几天,他赔我几天的损失,本来是开头是讲修5天,后来休了14天,现在他就是说赔也不赔,他们的意思就是只要把我的车撞成那个样子,只要把我的车修好就可以了,我现在要的就是我这几天车在修期间,我上班找车上班的费用,我要要求他们出
彭先生
1月14号下午两点二十到四十之间我骑非机动车在道路最右侧行驶发现前面有辆违停机动车我以为他不会动就往里面走到他左前方事他突然起步压到我的电动自行车框架造成了损失现在交警判我主责他次责他要求我赔偿1680元
刘女士
2026年1月12日天幕步行街云城东路本人(B)正常驾驶电动车行驶途中遭遇肇事者(A)电动车超车把我撞倒,导致我右脚受伤,交警出面处理责任划分肇事者(A)全责,但是她现在拒绝赔偿
曹女士
2026年1月8日下午14时12分左右我驾驶电动车沿龙蟠路辅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机场巴士售票处门口的时候,一位男士驾驶电动车同向行驶超车经过我,对方挡风被刮到我导致我摔倒受伤,衣服破损、手机刮损,对方不愿协商处理,态度恶劣,直接告知我让我起诉
杨先生
25年12月3号,员工在南海新区,由于操作不当,于路边及时电灯杆相撞,无人员伤亡,路政损失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由于没有车损险,只能自己承担,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公司有没有责任?
李女士
事情经过就是唐玉秀女士外出干活,当时电动车已经停好车了,旁边一个童桂英骑电动车没有刹住车,把唐玉秀撞到了水坑水泥上面,导致膝盖骨折。对方只赔偿了三千块钱,现在医药费已经超过了,都是自己在自费。
赵先生
2025年12月15日19时,我从许昌市去往襄城县,在311国道正常行驶,时速40-50km/h。19时28时,路边突然冲出一位小跑着的七八十岁的老太太横穿马路,我躲避不及,与老太太相撞。事故道路无人行横道、非公交站牌。我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与110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