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
案件发生时间:2024年06月13日21时15分;案件发生经过:对方代驾驾驶小型汽车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与本人骑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小型汽车由仓山大队案调中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为负全部责任;本人无责任;案件已经过判决,均有证据;现后期取内固定治疗费用需要申诉;
牟先生
2025年9月21下午3点左右,对方在渝中区两路口街道中山3路37号,跨2条车道以上变道与我相撞,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已出具事故认定书,对方属于网约车营运车辆现在暂时不知道对方是否双证齐全的合法网约车
陈女士
2025年3月18号下午5点30左右,我骑车接孩子路上,我走在前边,一位叫吴祥飞的女士骑电动车带个孩子车速比较快追尾撞上我,在学校门口她也不减速,骑车还扭头给孩子说话,然后把我撞摔跤,脚怀处骨折,做手术上钢板的,住院期间她医院费都不愿意支付问她怎么处理,她说不管,恳请领导为我做主!
徐先生
就是我妈正常骑电动车过绿灯斑马线。对方骑一个三轮电动车闯红灯撞到,手臂动手术很严重。开始在医院看医生说没多大关系,所以就签了交警的调节书。后面医生又说严重了,还动了手术,加了钢板。这个情况还能起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