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女士
本人于2024年6月26日入职,2025年12月12日离职。期间公司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入职一年后才缴纳医疗保险,离职当月以不满一月为由,社保公司部分让本人承担。
张女士
2025年11月24日,我首次通过京东+微信平台向沛县蒂润宠物有限公司(蒂瑞科官方旗舰店)购买纯种比熊犬(活体宠物),2029年1月11日中午两点左右,收到该商家的第二只纯种比熊犬,经查验发现该犬只为串串,并非商家宣传的纯种比熊犬,属于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同日我向商家支付第三次购
朱女士
本人朱春花,2026.14入职上海花蔓妃医疗科技做下店美到工作,入职医院没有新人培训也没有相关产品培,因旗下圣茉俪医院因新开业装修,目前没有任何实质性和我岗位相关的工作目标和规划给到我,今天人事和我沟通要求我按天结算工资,但并未提及我由正常工作转兼职,我拒绝接受,这是变相辞职
马女士
我自2025年8月24号入职于临桂区金茂中心1922办公室,后面于2025年12月18号正式提出离职,老板以交接为由劝导我工作到2026年1月15算正式结束,发工资的时候老板说18号离职之后不按在职的算,给我大幅度降薪,降薪没有事先告知我并与我协商。且4个月没有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