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女士
2024.8.19进入被告的公司 2024.9.30 原告在微信上收到招聘负责人的信息告知 被开除了不用去了 而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原告想拿到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李先生
案件发生在2023年始,2024年终,周清伟与亳州市金伯爵酒店老板合作,我是非法用工在周清伟手下工作,离职后周清伟一直拖欠工资,电话也故意不接,拖欠3600工资
杨先生
25年3月18入职上班,21号晚上被告知公司需要女员工,让我明天不用来上班了,给我结了这几天的工资。劳动合同还没来得及签,店长说不算正式入职不用打卡,但我有上班的工作记录,坐地铁去公司的记录,请问可以索要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