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女士
本人于5月30第一次提交离职申请,公司以加薪1500的话术将人留下,但于6月30号,7月31号发薪日都未加薪,期间沟通态度不积极,一会儿说人事离职签名不做数,一会儿说老板旅游,一会儿公司人事变动,最终本人于8月5号提出第二次离职,一开始公司要求再做一个礼拜,本人出于人道主义答应了
张先生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我向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了离职通知书,但是用人单位随后说给我寄了律师函,里面的文件标题是试用期不合格退回通知单,并且签署的是劳动派遣合同,而且合同至今还没有给我
郭先生
本人于2025年7月11日至舟曲藏乡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技术员,约定薪资6000人民币一个月,次月15号发放,任职期间未与我签订任何劳动劳务合同,并且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